2021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为提高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定位,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
(一)知识技能类:以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主要针对中级以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提高类:以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主,主要针对中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三)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技术及与多学科交叉融合为主,主要针对中、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二、项目分类
为保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可持续性,培育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项目,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备案项目。
(一)年度项目:新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被立项后,在2021年度内执行。
(二)备案项目:原有项目,符合备案申请条件,无需经过专家评审程序,通过备案申请在2021年度内执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继续备案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
1.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高级职称并从事项目相关专业的理论研究或实际工作,在同行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参与部分授课;
(2)五年内在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3)具有一定的教学和管理能力,能按期完成申报项目。
2.卫生计生管理类人员
(1)在同行中具备较高影响力和学术(实践)水平;
(2)具有一定的教学和管理能力,能按期完成申报项目。
(二)年度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前沿进展类”项目,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主讲人及50%以上的授课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长江学者、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备案项目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内容相同、名称相近、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相同的项目,3次被列入2016-202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按规定执行,每年度培训人数在60人次以上,学员满意度90%以上;
3.按规定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各申报者填报相关申报表,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要求
(一)为加强中医疫病防治人才培训,202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将优先支持以中医疫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项目。
(二)各申报负责人要根据本科室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在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类别中确定申报项目类别,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申报项目应以保证培训质量为前提,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术会议、论坛、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不得申请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培训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刘福妍
联系电话:0830-2523300 18148476105
电子邮箱:493074317@qq.com
附件:2021年度国家中医药继教项目申报通知、申报表、备案申请表.docx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2020年11月2日